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现将《广东省粮食局关于开展首批全省粮食行业省级技能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粤粮人〔2018〕20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精神,我局拟向省粮食局推荐我市粮食行业省级技能拔尖人才和工作室项目,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和申报对象
各区粮食部门和总公司可根据实际向我局推荐以下对象作为省级拔尖人才候选人,按需要自愿申报工作室项目:
(1)参加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获奖选手或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各职业组一、二等奖获得者;
(2)符合《广东省粮食行业省级技能拔尖人才选拔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粤粮人〔2018〕186号)(以下简称《办法》)选拔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我市此类人选的推荐名额为5名以内,且相同职业候选人不超过2名。)
二、推荐和申报程序
(1)技能拔尖人才候选人所在单位向各区粮食部门推
荐人选和工作室项目。各区粮食部门和总公司负责组织辖区内或本企业技能拔尖人才和工作室项目遴选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择优向市粮食局推荐并报送相关材料。
(2)经市粮食局按照《办法》的选拔和申报条件审核遴选后,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推荐给省粮食局。
(3)省粮食局全省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办法》规定的工作原则和选拔程序,对省级技能拔尖人才和工作室项目进行同步评审,产生首批省级技能拔尖人才人选和工作室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三、推荐材料
各区粮食部门和总公司请于9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市粮食局粮食调控科:
(1)推荐报告。内容包括组织开展省级技能拔尖人才申报、遴选有关情况和推荐意见(一式两份);
(2)《全省粮食行业省级技能拔尖人才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
(3)《全省粮食行业省级技能拔尖人才申报书》(附件3,一式四份,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推荐单位”填“佛山市粮食局”
(4)全省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工作室项目申报表(附件4,一式四份,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推荐单位”填“佛山市粮食局”
(5)全省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工作室项目申报报告(按附件5提纲,一式两份);
(6)全省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工作室项目预算表(附件6,一式两份)
(7)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8)材料电子版(刻录成数据光盘)
附件:1.广东省粮食局关于开展首批全收粮食行业省级技能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粮食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