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市巡游出租车定价机制,优化巡游出租车运价结构,促进巡游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求,市发展改革局拟于2018年12月中旬召开佛山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听证会,现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实施细则》等规定,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会名额
(一)听证会参加人。本次听证会征集听证会参加人25名,其中消费者11名(含低收入阶层1名)、经营者6名(巡游出租车企业代表4名,司机2名)、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网约车经营企业或公共交通经营企业代表)、专家学者2名、政府职能部门及人民团体4名。
(二)旁听人员5名。
(三)新闻媒体,3家(含)以上,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二、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当报名人数超过10名(1名低收入阶层委托禅城区推荐产生)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不足10名时,由我局委托相关部门和组织推荐产生。
2.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当报名人数超过名额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名额时,委托相关部门或行业组织推荐产生。
3.专家学者、政府职能部门及人民团体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我局聘请。
(二)旁听人员
公开自愿报名,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时间顺序选取,当报名人数不足5名时,由我局邀请。
(三)新闻媒体
公开自愿报名,根据新闻媒体报名情况确定。当报名人数不足3家时,由我局邀请。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1.佛山市常住人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有调查研究、分析问题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3.对价格及巡游出租车运价情况有一定了解,能够真实客观发表意见和建议;
4.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5.愿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向社会公布听证会参加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6.巡游出租车司机需提供交通部门核发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出租车经营企业、公共交通经营企业、网约车经营企业代表需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
(二)旁听人、新闻媒体报名条件
1.能依时参加听证会;
2.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3.新闻报道客观、公正
四、报名办法
凡有意申请成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及新闻媒体可通过下列方式报名参加:
(一)申请人根据报名类别分别下载相应表格(见附件)认真填报后连同身份证(居住证)及其他证件复印件和证明资料,传真、邮寄至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管理科。
(二)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居住证)及其他证件和证明资料直接到市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管理科现场报名。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21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收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1日下午5时
联系电话:83039561,传真:83321093
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207收费管理科(邮编:528000)
六、其他事项
(一)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和报名者条件,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名单,并于听证会召开前15日并在我局政务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fspc.gov.cn/)。
(二)召开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附件: 1.佛山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