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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2024年第27号令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表时间:2024-12-12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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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7号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2024年11月25日第18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4年11月25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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