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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 2024年第23号令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表时间:2024-09-10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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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令

第23号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已经2024年4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签,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2024年9月6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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