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佛山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2〕15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