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卫生健康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金融工作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法院、检察院,市妇联,市供销社,市税务局、佛山海事局、佛山供电局、市邮政管理局、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佛山银保监分局,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府〔2021〕8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各单位重点任务,认真研究,科学谋划,积极推动各项意见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质保量完成我市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任务。创新模式或先进经验可不定时报我局。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