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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佛山市华英学校学费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2-03-09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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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华英学校: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华英学校规范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佛山教育〔2022〕12号),你校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不再收取学费,同步废止《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佛山市华英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佛发改价费〔2020〕7号)。

  你校住宿费仍按《关于调整佛山市华英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佛发改收〔2017〕1号)的收费标准执行,即全寄宿生1600元/生/学期,半寄宿生550元/生/学期。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7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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