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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4部门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1-09-13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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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发改价费函〔2021〕37号   2021年9月13日

各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现将《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17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达到验收的标准。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1716号)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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