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等5部门转发关于保障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
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
佛交转〔2019〕253号
各区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交运函〔2019〕133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和部门职责分工,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消防救援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政策落实。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2019年8月28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交运函〔2019〕133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民航广东安全监督管理局、民航深圳安全监督管理局,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机场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内各单位,广州港务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地交通运输、铁路、民航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分别组织行业内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宣贯等工作,指导客运站(场)经营单位、运输企业做好消防救援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公告、优先通道(窗口)及客票减免等服务,切实提高对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服务的意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请各地发改、财政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消防救援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工作,保障消防救援人员在交通出行领域享受优待权益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三、请各地应急管理部门指导消防救援机构做好广大消防救援指战员的教育引导工作,共同维护消防救援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的实施环境。
附件:交运规〔2019〕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5日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铁路局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进一步鼓舞士气、凝聚力量,增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以下简称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关于消防救援人员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的部署要求,现就保障消防救援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对象
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
用于识别消防救援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休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员证》(以上证件式样见附件),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制、应急管理部发放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
二、保障措施
(一)优先乘坐交通工具。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享受优先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候车(船、机)、乘车(船、机)服务,可使用优先通道(窗口),随同出行的家属(原则上不超过2人,不需要出具与消防救援人员本人的关系证明)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时,享受当地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二)享受客票减免优待。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享受与残疾军人同等的客票优待;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时,享受免费优待。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客票减免优待政策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保障。
三、工作要求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是同老百姓贴得最近、联系最紧的一支队伍。保障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权益,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消防救援队伍改革部署的具体措施,是激励和保障消防救援人员履行职责使命的客观需要。各级交通运输、铁路、民航主管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安排,加大宣传力度,要指导相关客运站(场)经营者做好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权益公告工作,并加强对一线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服务意识和水平,确保政策落地;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教育引导广大消防救援指战员掌握政策、用好政策,自觉遵守制度规定,维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
附件:识别消防救援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式样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应急管理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