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发改价〔2014〕31号 2014年12月2日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财政局,禅城区委农村工作办,各区农林渔业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佛山市各支行:
现将《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 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4〕7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 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2014〕728号 2014年11月3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物价局)、财政局(委)、农业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财政局、农业局、农业发展银行: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公布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3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公布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3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