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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地方铁路特殊货物运输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5-09-18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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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地方铁路特殊货物运输价格

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佛发改收函〔201567   201587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地方铁路特殊货物运输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532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地方铁路

特殊货物运输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15]3219    2015728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地方铁路公司:

    为加强铁路军事物资、抢险救灾等特殊货物运价管理,根据《铁路法》和《广东省定价目录(20 1 5年版)》(粤府办[ 2015]42号)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铁路军事物资、抢险救灾等特殊货物运输属政府指令性运输。凡是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的铁路军事物资运输,以及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为保障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免受损失、抢险救灾等需要而提出的物资运输任务,其运价率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二、铁路军事物资、抢险救灾等特殊货物实行全省统一运价政策;不分类别、不分整车及零担,单位运价率为0.15元/吨.公里。未经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地区、部门、单位不得擅自提价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运输费用的计费里程、计费和付费方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 1 581 5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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