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发改收〔2015〕14号 2015年5月11日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教育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明确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1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明确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2015〕194号 2015年1月30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物价局、教育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教育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明确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8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