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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教育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明确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5-05-20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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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发改收〔201514   2015年5月11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教育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明确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1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明确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2015194   2015年1月30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物价局、教育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教育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明确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8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明确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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