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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5-08-11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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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明确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交易

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佛发改收函〔201564    2015年8月5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53247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153247    201587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为加强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管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有关规定,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2108号)执行。

附件:关于规范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2〕108号)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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