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省内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
佛发改价〔2019〕8号 2019年4月8日
各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省内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14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调整省内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19]1406号 2019年4月2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天然气管道运输企业增值税率由10%降低为9%,据此决定调整我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4月1日起,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电厂用户管道运输价格调整为0.1487元/立方米,其他用户管道运输价格调整为0.1982元/立方米;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管道运输价格调整为0.0496元/立方米。
二、上述管道运输价格包含输气损耗等费用,管道运输企业不得在运输价格之外加收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