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发展改革局、经济促进局,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园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广东省省级以上“十四五”期间开展循环化改造的园区名单的通知》(粤发改资环〔2022〕603号)转发给你们,请南海区发展改革局会同经济促进局,指导园区进一步完善《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4年)》,并于6月23日前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广东省省级以上“十四五”期间开展循环化改造的园区名单的通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