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站址征地协议还未签订,影响后续相关证件办理,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申请对佛山110千伏马岗输变电工程项目延期开工建设,情况如下:
项目申请延期1年,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月13日,其余事项仍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110千伏马岗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佛发改核准〔2021〕1号)执行。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22日,共3个工作日。
负责审批的科室: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力和石油天然气科
电话:0757-83036263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
电子邮箱:dst@fsdr.foshan.gov.cn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1.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110千伏马岗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2.广东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