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编码佛南N190#、佛高G40#、佛高G43#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
来源:本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0-11-27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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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发改电力〔2020〕38号

南海区、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编码佛南N190规划点确认的请示》(南发改电能〔2020〕28号)、《关于佛山市高明区序号143编码佛高G40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明发改〔2020〕51号)、《关于佛山市高明区序号146#编码佛高G43#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明发改〔2020〕52号)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同意以下三个规划点新建加站。

    (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穗盐路规划点(具体地址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穗盐路以南佛山一环以西、华青路侧位置)符合佛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附表八中的序号54#规划点(编码佛南N190#)的布点要求,申请企业为佛山市申尧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高明区荷城城区规划点(具体地址为: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荷富大道以西、秀丽路以南)符合《佛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附表八中的序号143#规划点(编码佛高G40#)的布点要求,申请企业为佛山市高明区优胜能源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南路规划点(具体地址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杨大道以东、沧江南路以南)符合佛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2016-2020年)》附表八中的序号146#规划点(编码佛高G43#)的布点要求,申请企业为佛山市高明区茗杰石油有限公司。

二、请南海区、高明区发展改革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和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高速公路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两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 0.9公里 (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 1.8公里)等规定。

三、请南海区、高明区发展改革局指导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陆地加油站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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