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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总部基地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5-10-1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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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总部基地项目节能报告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年产5.15万吨高阻隔PET镀膜、BOPP氧化铝膜、超薄电容膜等产品生产线,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厂房、办公楼、仓库等,主要设备包括镀膜机、涂布机、电容膜生产线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7883.60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6391.91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0.91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11.85吨;项目复合镀膜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74.32千克标准煤/吨,超薄电容膜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871.04千克标准煤/吨。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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