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湾区生态食品加工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4-04-19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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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湾区生态食品加工中心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猪牛羊屠宰加工、冷库仓储、冷链物流、食品深加工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食品产业园,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加工车间、办公楼、宿舍楼等,主要设备包括屠宰生产设备、三点麻电机设备、卧式放血输送机等。项目设计年屠宰生猪219万头、肉牛10.95万头、肉羊73万只。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8715.2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4677.71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42.38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15.05吨;项目屠宰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68千克标准煤/头,冷库单位产品电耗不高于152.75千瓦时/吨。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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