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玛格定制家居智能制造工业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3-12-11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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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格定制家居智能制造工业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年产家具制品2127.85万平方米生产线,主要建构筑物包括车间、研发创新中心大楼、高管宿舍、员工宿舍、会议中心等,主要设备包括普通悬挂单粉房自动静电涂装线、加工雕刻机、双上胶锅窄板封边机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8799.6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6919.67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3.76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16.83吨;总体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4135千克标准煤/平方米项目,静电喷粉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3652千克标准煤/平方米,柜类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3323千克标准煤/平方米,门类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4358千克标准煤/平方米,高定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6070千克标准煤/平方米,膜压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4947千克标准煤/平方米,研发创新中心大楼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8.46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会议中心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6.17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高管宿舍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4.26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员工宿舍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4.00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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