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博京电气有限公司厂房、综合楼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3-12-01 10:10
字号:

  广东博京电气有限公司厂房、综合楼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年产250万台空调室内机生产线和250万台空调室外机生产线,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生产厂房、实验室及配套用房等,主要设备包括注塑机、外机流水线、氦检设备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1219.7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837.58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15.25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7.08吨;项目空调室内机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21千克标准煤/台,空调室外机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26千克标准煤/台。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foshan.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