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年产3.3万吨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3-06-29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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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报来《佛山分公司年产3.3万吨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佛山分公司年产3.3万吨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混料机、挤出机、切粒机、均化干燥罐等。项目设计年产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33000吨。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525.51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241.26万千瓦时;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46.23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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