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银星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服务机器人研发制造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3-06-2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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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银星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报来《佛山市银星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服务机器人研发制造建设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佛山市银星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服务机器人研发制造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生产线,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厂房、宿舍楼、门卫室等,主要设备包括注塑机、平面输送装配生产线设备、平面皮带生产线设备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服务消费机器人450万台。 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3966.71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3226.06万千瓦时,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1.29吨;项目扫地机器人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8.12吨标准煤/万台,手持吸尘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8.65吨标准煤/万台,注塑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41.14千克标准煤/吨,注塑工序单位产品电耗不高于245.04千瓦时/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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