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联塑班皓光伏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二期3.2GW光伏组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3-06-29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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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塑班皓光伏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报来《联塑班皓光伏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二期3.2GW光伏组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发改资环〔2018〕268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联塑班皓光伏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二期3.2GW光伏组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3.2GW光伏组件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光伏组件自动流水线、划片串焊一体机、汇流条焊接机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4126.56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3357.66万千瓦时;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29吨标准煤/兆瓦。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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