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面向新能源产业的高性能有机硅材料智能化工厂扩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3-03-20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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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新能源产业的高性能有机硅材料智能化工厂扩建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年产3.2万吨高性能有机硅材料项目,主要建构筑物包括数字化车间、综合楼,主要设备包括新能源行业光伏胶智能化生产线、高温胶智能化生产线、液体胶智能化生产线、冷冻水机组、空压机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480.33吨标准煤(当量值),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204.50万千瓦时;项目光伏组件硅橡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38.11千克标准煤/吨,高温硫化硅橡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61.21千克标准煤/吨,液体硅橡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60.91千克标准煤/吨,工业电子橡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4.34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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