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玥府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住宅、商业、幼儿园、小学、医院、社区公共配套用房等,主要设备包括空调、水泵、电梯、变压器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4227.8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2780.49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57.85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28.29吨;项目住宅单位面积电耗不高于41.24千瓦时/(平方米·年);小学单位面积电耗不高于25.50千瓦时/(平方米·年);幼儿园单位面积电耗不高于40.41千瓦时/(平方米·年);医院单位面积电耗不高于112.51千瓦时/(平方米·年);商业(一般商铺)单位面积电耗不高于74.35千瓦时/(平方米·年);地下车库单位面积电耗不高于10.34千瓦时/(平方米·年)。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