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宏庄锂离子电池用氧化亚硅及其复合负极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3-01-19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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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宏庄锂离子电池用氧化亚硅及其复合负极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年产40000吨氧化亚硅和人造石墨复合负极材料生产线,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厂区道路等配套设施,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气氛辊道烧结窑炉、真空烧结炉、碳化包覆炉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4486.33吨标准煤(当量值,含原料用能,下同),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3231.29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9.35万立方米,年乙炔消耗量不高于1.5万立方米;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12.16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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