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锦湖日丽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改性环保塑料产业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2-08-11 10:38
字号:

  广东锦湖日丽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改性环保塑料产业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新建一栋9000平方米生产车间,新增多组先进的改性环保塑料造粒生产线设备、配套环保治理等设施,与先进的研发、检测设备等,构成环境友好型复杂配方免喷涂改性PC/ASA、ABS 及其含合金复杂配方改性环保塑料造粒示范生产线,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90000吨。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4302.01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3458.57万千瓦时,年液化石油气消耗量不高于30吨;项目改性塑料颗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48.46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foshan.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