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规划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地块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体规划用地面积82841.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2475.44平方米,共建有14栋高层住宅楼和12栋多层住宅,配套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社区用房、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760.0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135.36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6.79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5.78吨;项目计容建筑单位面积电耗不高于50.20千瓦时/(平方米·年),计容建筑单位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7.87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住宅单位面积电耗不高于44.99千瓦时/(平方米·年),住宅单位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7.13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幼儿园单位面积电耗不高于36.53千瓦时/(平方米·年),幼儿园单位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9.27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地下室单位面积电耗不高于9.55千瓦时/(平方米·年),地下室单位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1.17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