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发展改革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3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429条。一方面,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民声直通车”等形式积极主动发布重大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力度。对2023年牵头起草的《佛山市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佛山市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3年版)》《佛山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3年版》等7份文件及时进行解读,创新解读形式,通过长图、短视频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提升政策措施传播和落地效果,让群众以更加直观明了的形式获取政府信息。另一方面,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累计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162篇,发布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表240篇,超市农副产品价格表102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政府定价事项等信息30篇。同时,积极协调指导各区发展改革局依规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相关要求,共办理信息公开申请38宗,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均已依规办理,规范答复,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立项批复文件、收费标准、能源规划等内容。同时,在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工作中实现法律顾问全流程参与,严防法律漏洞。全年未出现因办理不规范产生的信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内职责、流程及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市发展改革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社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明确指引。在严格履行信息发布校核、审批机制基础上,加强政府公开平台日常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错敏字、错误链接等情况,严把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关。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集中力量加强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及时发布发展改革工作新动态、新政策,进一步完善传播手段,丰富宣传形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可读性,提升政府信息传播的渗透力、影响力、感染力。2023年,我局微信公众号单篇文章最高阅读量6583人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影响力不断增强。同时,广泛利用电视、报纸、电台、民生直通车等平台解读政策文件、公布重大改革举措。
(五)监督保障情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则,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处理暂行规定》要求,坚持“一事一审”,所有上网信息经局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公开信息权威可靠。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科室会商、联签机制,落实岗位监督责任,引入律师全程参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办理流程,保障申请公开人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的内容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仍有提升空间;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在可读性方面有待优化。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度,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上级网站相关信息公开内容,梳理、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确保该公开的内容准确、全面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与时限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平台供稿科室及公开时限,提升信息公开内容报送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序推进。三是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运维力量配备,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持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质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页面设计与形式创新,进一步提升平台信息发布的可读性和吸引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