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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4-02-2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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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市发展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和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515”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良好成效。前三季度,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270.56亿元,同比增长4.9%,比全省(4.5%)高0.4个百分点;物价保持基本稳定,粮食安全、能源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民生建设进一步加强,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理论武装与工作谋划相结合。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照佛山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系统谋划局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提出7条具体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坚持法治与党建相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律法规列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制定印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工作方案》,号召全体党员干部深学笃用《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通过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深刻领悟和准确把握党的创新理论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三是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纳入第一议题学习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截至12月底开展 “第一议题”学习46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局班子成员制定主题教育个人学习计划,引导全局党员常态运用“学习强国”APP和“一报三刊”开展个人自学,扎实推进“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知识微考学”,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重要文章等,着力在学懂上抓深化、在弄通上抓消化、在做实上抓转化。

  (二)切实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学习、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全局干部注重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我局法治机关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局党组对法治建设核心领导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纳入统筹领导。不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听取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023年,研究解决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相关重大问题10余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按照市委关于开展主题教育部署要求和我局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安排,围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扩大有效投资和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进制造业当家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主要任务开展17项专题调研,形成一批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调研成果,并于11月8日召开调研成果分享交流会,开展正反案例剖析,系统梳理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症结,创新思路举措,真正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具体成效。三是抓住“关键少数”。全面落实述法工作要求,实现局领导“述法”全覆盖,局主要负责同志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报告中,也围绕法治学习情况、依法履职情况作专节报告。同时,持续强化法制队伍建设,配齐法制工作人员,注重新录用、转任公职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和法治素养培训教育,确保法治机关建设工作高效规范运转。

  (三)主动对标对表,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按照市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部署要求,2023年我市主动对标国际国内最好最优标准,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扩大营商环境改革的覆盖面,优化提出更多差异化和精准性举措,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一是营商环境政策持续优化。根据对营商环境改革实行“一年一评估”“一年一修订”“一年一发布”的原则,迭代更新2023年“益晒你”行动方案,并在2023年全市企业家大会上发布解读;落实落细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水电气网联办,零售药店融合监管新模式被省药监局向全省复制推广,生态环境领域在全省率先开展执法“观察期”工作,全市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三;召开佛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工作会议和专题培训会,传达学习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主动对照新变化新要求找差距、明方向、抓落实。二是“营商好环境、佛山益晒你”品牌持续擦亮。联合市新闻传媒中心合作拍摄营商环境宣传片,以企业家视角,从企业开办、工程项目审批、惠企政策兑现、智慧监管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服务;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最佳创新案例”通报工作,激发各部门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创新;组织开展服务企业竞标争先十佳案例评选,并在2023年企业家大会上正式发布;开展妨碍公平竞争、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违反统一市场建设、办事不方便等9方面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除各种壁垒和隐性障碍,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共同营造亲商安商的好氛围。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牵头出台《佛山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佛山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重点任务落实举措清单》,通过举办全市面向民间资本示范项目推介会、推动园区供电综合升级改造、做好我市天然气购销价格监管、协调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做强做优做大。截至2023年11月底,佛山各类市场主体155.8万户,同比增长19.1%;其中,民营经济市场主体150.93万户,占比96.87%;企业57.92万户,民营企业53.08万户。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对清单所列事项,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持续清理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及违规制定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2023年,我局开展了第4、5、6期排查工作,共发现3个类似案例,均已完成整改。抓好重大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积极落实《佛山市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实施办法》,主动把重大产业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从项目动工前审批,延伸到开工建设、建设中服务,以及竣工验收。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周都过问各项目进展情况,掌握各审批事项的进度,要求不定期实地跟踪调研,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投产过程中碰到的各类急、难、愁、盼问题,助力实现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今年以来,我局牵头跟进的重大产业投资审批代办服务项目共有4个,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

  (四)加大改革力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信用赋能“放管服”改革。印发实施《2023年佛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信用制度标准,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等10大方面工作任务;印发实施《佛山市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工作方案》,在全市各行业(领域)推行主动公开型、证明事项型、审批替代型、行业自律型、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申请市场准入的手续,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创新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二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起草《佛山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佛山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市场化代建管理实施办法》;组织编制《佛山市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认真组织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等政策性资金,为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提供保障。三是完善能源发展体制机制。印发《促进佛山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引导企业向产业园区集聚发展;印发《佛山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创新发展;针对我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无序发展,有光无渔,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突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印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开展分类整改;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规范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五)规范决策流程,夯实法治机关建设根基。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大力支持局政策法规科、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经济合同、重要法律文书等涉法事务决策过程,出具法律意见供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2023年至今完成文书合法性审查248份。同时法律顾问单位每年委派律师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为后续开展相关工作保驾护航。二是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2023年,制定出台《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我市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1份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进行审核排查,梳理我局现行有效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2份、规范性文件9份、其他政策措施7份。按程序废止规范性文件1份。三是落实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深入学习“枫桥经验”,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落实到日常工作,严格执行《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强化集体决策意识,确保党组会和局务会议事范围界限清楚,提高决策程序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认真落实《中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规则》,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对提交党组会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或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议题,事先组织有关方面进行论证,涉及多个科室的事项充分协商,形成成熟意见后报送党组决策并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列席人员认真遵守参会纪律和发言要求。

  (六)强化权力制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不断提升行政职权事项完备性、准确性、标准性,提高局行政职权事项查询精细化、申报易用度。目前我局共有权责事项81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43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事项12项;做好承接委托下放事项管理工作。将明确事项的权限范围列入市级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并加强事中监管,实地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截至2023年11月,我局作出省委托下放管理项目的批复182个。积极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局党组专题研究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权下放承接方案》,明确事权承接落实相关事宜,确保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3年,我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围绕数据中心专项节能监察、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专项监察、节能减排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公共机构节能情况专项监察等专项,对全市58家单位部署开展节能监察工作,通过核实台账数据、检查用能设备、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监察,经监察,除华南氢能产业基地项目因存在3台变压器未达到三级能效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南海区)外,其余企业均未发现违法违规用能行为。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落实“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的各项要求,强化粮食流通监管,圆满完成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粮食收购监管、库存粮油质量抽查等工作。三是推进全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制定出台《佛山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佛山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深入基层协助、指导解决废弃汽车处置及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开发佛山市废弃汽车整治APP,将摸排情况自动形成“一车一档案”,形成全市“一张单”;通过发布通告、“你举报 我行动”短视频、电台专题栏目、一图读懂、网文等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按照依法依规、稳妥有序的原则,截至11月30日,我市共摸排建档废弃汽车975辆,通过引导车主自行清理、集中公告等方式对废弃汽车进行清理,已清理废弃车辆674辆。

  (七)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权力运行外部监督机制。一是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1—11月,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发展改革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27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426条,阅读量超18万人次,重点开展包括构建“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双十园区”建设、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等体现改革发展成就、讴歌时代进程的正面网络宣传,配合开展党代会精神、精神文明建设等专题宣传。累计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87项,逐月更新全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5宗,通过 12345 平台等渠道收到市民政策咨询186份,均做到及时查收、准确交办、规范回复;承办市人大建议30件,市政协提案41件,实现办理答复率、满意率“双百”;共发生2起行政复议,未出现诉讼案件和负面舆情。二是及时发布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加强对市场、商超巡视,积极搜集价格热点信息,利用局官网、多媒体及时发布价格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台风暴雨、日本核污水排海引发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三次启动应急价格监测,部署开展市、区联动的食盐、月饼市场巡视,有力有序推动食盐保供稳价、维护月饼市场秩序稳定。2023年以来,我市累计采集报送监测数据约21.10万条,发布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表224篇,超市农副产品价格表48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篇,月度主要商品价格情况简析11篇。政务诚信落实到位。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归集“双公示”、行政管理、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等公共信用信息共734类约11.58亿条。累计开展公务员社会信用记录核查1197次,把好公务员录用政治考察关。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对政府采购签约、履约、验收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置,进一步强化政府履约践诺行为。搭建覆盖五区和32个镇街的政务诚信监测系统,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务失信线索举报”功能,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

  (八)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一是强化学法用法考试培训。常态化开展发改大讲堂11期,青年业务骨干围绕重大项目建设、项目立项、节能法规、价格工作、民营经济发展等政策制度开展专题学习交流。依托“三会一课”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开展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专题法治学习10余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考试,2023年实现全局干部职工学法考试覆盖率、通过率、优秀率实现“三百”目标。11月7日邀请法律专家为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干部开展行政执法、信访工作业务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干部进行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专业知识考试并获取行政执法资格。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局内+局外”“执法+普法”等方式,制定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计划,在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显示屏、局官方网站、佛山发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示国家宪法日主题海报、视频;经常性开展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多次前往高明区明城小学、明殿商贸城、明西村委会、佛山市颐养院等地开展禁毒宣传和宪法宣传活动;各职能科室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中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法治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活动,让执法对象和广大市民知法、守法、敬法三是注重法纪警示教育。局党组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党内法规,推动领导班子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监督、正确对待监督。驻局纪检监察组及局纪委委及时推送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典型通报和曝光案例,结合市内外同类案例和突出问题释纪说法,不断深化以案示警、以案肃纪、以案促治,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意识有待提高。部分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不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得不深不透,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新形势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二)普法宣传深度广度有待拓展。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手段还不够丰富,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仍然停留在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公布必要的政务公开信息,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工作缺乏针对性、互动性和吸引力。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的相关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一)持续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完善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加强事项管理标准化、服务支撑一体化改革,探索扩大我局进驻“粤省事”、“粤智助”等移动服务应用的政务服务事项的范围,打通市民办事“最后一公里”,不断丰富移动服务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以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细化各类办事情形,探索研究扩大我局可全市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幸福感。

  (二)持续推动法治机关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工作部署,制定我局2024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项目、价费管理、能源供应等关系民生福祉的重点热点信息公开。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优化内部工作规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法制审查工作规则等工作,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作用,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对标国际一流标准以及上海、广州、深圳等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成果,纵深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改革迭代升级,再上新台阶。一是坚持“以评促改”。主动对照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指出的短板弱项,及时查缺补漏、优化提升,力争在“国考”“省考”中交出满意答卷、实现争先进位。二是注重学习借鉴。对标广州、深圳最新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行动)方案,全面梳理可供我市学习借鉴的改革举措,因地制宜细化我市改革措施,将外地先进经验融入我市改革实践中,确保新改革措施早日落实到位。三是强化问题攻坚。聚焦提升企业、群众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全力破解困扰企业群众的堵点难点卡点问题,切实巩固营商环境领域专项整治成果,真正把企业发展的土壤、生态搞好。四是深化改革创新。吃透世界银行新“考试大纲”的新规则、新变化、新要求,积极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创新,努力推出一批具有佛山特色、可复制推广的政策举措,将营商环境的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的胜势。  

  (四)持续做好服务企业工作。常态化开展企业走访服务,精准助企纾困解难。深化实施《佛山市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佛山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重点任务落实举措清单》,强化月度调度机制,推动各职能部门加快出台相应配套措施,将26条举措细化实化;继续做好2024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申报纳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持续梳理和跟进面向民间资本推介示范项目,提振民间投资信心。跟进推进《佛山市促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出台;坚持市区联动和问题导向,指推动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8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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