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局,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发展改革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储能项目单位按照国家来文要求申报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并于7月11日前将正式盖章件纸质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我局新能源和节能科。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林志明,联系电话:8303 6170,手机:137 5179 8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