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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南N192规划点加油站新建规划确认的复函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3-03-23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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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南N192规划点加油站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南发改电能〔2023〕8号)加油站新建规划确认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南海区成品油供应能力,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意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桂和路水头路段新建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该新建加油站规划点符合《佛山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表8序号36#规划点(编码佛南N192#),拟建地块位于南海区大沥镇桂和路水头路段,申请企业为佛山市南海宇成能源有限公司。

  二、请南海发展改革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加强监管,指导监督佛山市南海宇成能源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国道和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高速公路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两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 0.9公里 (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 )等规定,并落实加油站建设有关要求。

  三、请南海发展改革局指导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陆地加油站申请单位须按照住建部门的要求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1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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