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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三S51等9个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3-01-09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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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佛三S51#等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请示》()规划确认申请材料收悉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规划确认延期

  鉴于佛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附表七编码佛三S51#(序号395#)、编码佛三S57#(序号401#)及附表八佛三S77#(序号71#)、佛三S85#(序号79#)加油站规划点正在开展用地、建设等手续办理,同意将佛发改电力〔2020〕45号文中该4个规划点的规划确认延期至 2023年12月22日。

  二、迁建规划确认

  为提高三水区油品供应能力,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意以下5个加油站规划点迁建规划确认。

  (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塘西线路段加油站规划点,符合《佛山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表八序号72#(编码佛三S78#)规划点布点要求,拟建地块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连滘村委会赤珠岗上社村“大头夫”(土名)自编1号,申请企业为佛山市钰烨胜贸易有限公司。

  (二)三水区大塘镇大南路路段东侧土名“大园角”加油站规划点,符合《佛山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表八序号73#(编码佛三S79#)规划点布点要求,拟建地块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永平村委会岗尾大南路路段东侧“大园角”土名自编1号,申请企业为佛山市钰烨胜贸易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新永大路侧加油站规划点,符合《佛山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表八序号74#(编码佛三S80#)规划点布点要求,拟建地块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连滘村委会“南蛇岗”(土名),申请企业为广东金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华㘵村民委员会良岗头村佛高区乐平站出口右侧“大涡中”(土名)加油站规划点,符合《佛山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表八序号75#(编码佛三S81#)规划点布点要求,拟建地块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华㘵村委会良岗头村“大涡中”(土名),申请企业为广东金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白金三期创业大道北凤果段东侧路边“大洋尾”(土名)加油站规划点,符合《佛山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表八序号76#(编码佛三S82#)规划点布点要求,拟建地块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白金三期凤果村工业大道11号之一,申请企业为广东金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请你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和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高速公路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两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 0.9公里 (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 )等规定。请你局指导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手续。加油站竣工验收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以上5个加油站规划点的规划确认有效期1年。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陆地加油站申请单位须在规划确认有效期内取得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6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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