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单位,各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节约用电表率作用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1〕 389号)转发给你们,为持续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各项工作,应对我市电力供应紧张的形势,社会各界正联动,共同做好有序用电、节约用电工作。为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节约用电表率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电良好习惯。结合我市实际,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全市各公共机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节电措施,积极做好办公设备科学用电,进一步加强本单位节约用电管理;
二、请各区发展和改革局坚决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要以创建节约型机关和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抓手,加强对有关单位在节约用电措施方面的督促指导;
三、请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主动协调各区委宣传部(网信办)、佛山传媒集团等单位,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全社会节电宣传。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节约用电表率作用的通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