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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节约用电表率作用的通知
来源:新能源和节能科发表时间:2021-10-2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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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单位,各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节约用电表率作用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1〕 389号)转发给你们,为持续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各项工作,应对我市电力供应紧张的形势,社会各界正联动,共同做好有序用电、节约用电工作。为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节约用电表率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电良好习惯。结合我市实际,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全市各公共机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节电措施,积极做好办公设备科学用电,进一步加强本单位节约用电管理;

  二、请各区发展和改革局坚决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要以创建节约型机关和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抓手,加强对有关单位在节约用电措施方面的督促指导;

  三、请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主动协调各区委宣传部(网信办)、佛山传媒集团等单位,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全社会节电宣传。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节约用电表率作用的通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2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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