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组织征集和更新《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的通知
来源:新能源和节能科发表时间:2021-10-25 15:50
字号:

市有关单位,各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征集和更新<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1〕38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2021年《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

  (一)请市、区各节能主管部门在职能范围内组织并指导符合征集范围、征集要求、申报主体要求的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见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编写推荐文件、汇总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附件2)以及整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于11月1日前通过OA报送我局。

  (二)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应按《通知》要求编写《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附件2)、《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附件3),并A4纸装订成册(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版各一份),按时提交到申报主体所在地的住建、交通、工信、发改(按项目类别分)等节能主管部门。注意每项技术需单独提交申请报告。

  二、有关更新《目录》事项

  (一)请市、区各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并指导符合更新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单位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更新情况表》(见附件4),并审核项目单位提交的补充材料,于11月1日一并整理报送至我局OA。

  (二)已纳入《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20年本)中,但今年存在变化的相关技术、设备(产品),有关项目单位应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更新情况表》(附件4)并补充完善相应的材料(盖章纸质版一份,电子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版各一份),按时提交到当时项目申报的部门。

  (三)《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20年本)》(附件5)中涉及的节能技术、设备(产品)如在全行业普及率达到50%以上,将移出目录,请有关企业知悉。


  附件:

  1.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征集和更新《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的通知

  2.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

  3.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含填写说明)

  4.重点节能技术更新情况表

  5.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20年本)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2日

(联系人:张绮韵,联系电话:8303 6260)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foshan.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