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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7-07-17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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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

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价格认证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按照《佛山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如下。各科室、价监局、认证中心要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我局2017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阳光政务建设,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17日

 

附件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落实部门

(首位为牵头科室)

一、加强预期引导

科学合理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密切跟踪研判全市经济形势,加强对宏观政策的解读。

综合信息科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适时调整更新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目录清单,并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收费管理科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批准情况;按月公开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包括总体完成投资情况、开工投产情况等。

投资科、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科、产业和高新技术发展科、农业和社会事业科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公开PPP政策文件、推介项目信息。

投资科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佛府办函〔2017〕212号)要求,清理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文件。

经济体制改革科,局有关科室

2.公开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清单。原文件在本单位政府网站上发布的,各单位应当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明确标注已废止或已失效;原文件  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各单位应当在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请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机构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明确标注已废止或已失效。

、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1.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

产业和高新技术发展科、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科、投资科、农业和社会事业科

 

2.及时向社会发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等重要信息。

3.及时、主动、全面发布重大产业政策。

、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1.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和化解产能时间、炼钢产能及主体设备情况。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告化解产能完成时间,炼钢设备处置情况。

产业和高新技术发展科

 

2.向社会分批公示淘汰落后产能和违规产能企业名单以及淘汰拆除时间、冶炼设备情况。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告淘汰拆除完成时间和主体设备处置情况。

、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1.将“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办公室,各科室

2.健全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公开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明确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3.推进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向社会公开。

、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1.主动开展新闻发布活动,增加自主发布频次,各部门原则上每年应组织一次新闻发布会,其中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部门,原则上每半年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

各科室

2.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各科室

3.认真办理佛山网络发言人平台上的网友留言。

办公室,各科室

十、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

办公室,各科室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1.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

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科,各科室

2.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每年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本级政府办公室。

经济体制改革科,办公室,各科室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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