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充分发挥
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
佛发改农社函〔2018〕41号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粤发改信用函〔2018〕12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4月12日
粤发改信用函〔2018〕121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