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介服务机构申请
进驻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通知
佛发改招〔2018〕19号
各中介服务机构:
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将于近期正式全面启用。届时,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均须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需要正式进驻中介超市后,方可参与中介服务机构的选取。为做好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中介超市工作,现就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中介超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驻范围
凡拟在中介超市参与中介服务机构选取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均应申请进驻中介超市。
本通知印发前,已经进驻佛山市三水区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无须再次申请进驻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介服务机构可以直接登录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办理相关业务。
二、进驻条件和材料
(一)申请进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具有法定的主体资格;
2.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开展中介服务应当具备的人员;
3.无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禁止在佛山市开展从业活动;
4.愿意遵守我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相关规定。
(二)申请进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显示不全,须扫描二维码打印并上传完整的经营范围。属社会组织的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属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资质(格)证书(如有);
4.业务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中介服务机构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5.上传电子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详见附件2)。
三、进驻流程
(一)进驻申请
中介服务机构可访问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址:http://zj.fsxzfw.gov.cn/gdfs-zjcs-pub/home),通过该网站申请进驻中介超市,并进行登录操作(详见附件3)。
(二)进驻审查
中介服务机构提交网上进驻申请后,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中介服务机构填报信息的规范性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通过信用佛山或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公示”专栏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中介服务机构正式进驻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四、注意事项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请各中介服务机构迅速组织人员填报申请资料,并办理进驻中介超市相关事宜。因未及时办理进驻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二)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进驻中介超市时,须上传的相关文件应是彩色扫描件,扫描件非彩色的申请,将不予通过。
(三)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进驻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填报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有关法律法规和《申请进驻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承诺书》中的约定予以处理。
(四)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中介超市后,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维护,并及时更新本单位的信息。
(五)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中介超市后,应妥善管理本单位的登录账户和密码,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损失和不良影响,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六)中介服务机构申请应根据自身业务范围慎重选择中介服务事项,如中选后经审查业务范围与所选择中介服务事项不匹配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咨询联系方式
(一)进驻审查机构
联系单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3281125、83281129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二)技术支持单位
联系单位:广州市中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82230015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五楼。
附件:1.申请进驻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授权书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