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指定招标公告
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的通知
佛发改招〔2018〕14号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指定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的通知》(粤发改稽察函〔2018〕264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指定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的通知(粤发改稽察函〔2018〕2648号)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启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新版)”的通知(粤发改稽察函〔2018〕2682
号)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2日
附件1:
粤发改稽察函〔2018〕264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增强招标投标透明度、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我委指定“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我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指定发布媒介。凡是本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的规定,统一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不再在纸质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省指定媒介的发布情况为准。
省指定媒介应当免费提供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服务,并允许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免费、及时查阅前述招标公告和公示的完整信息。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7楼广东省宏观经济信息分析中心;邮编:510030;联系人:张志慧、谢香远;联系电话:020-83484748,83484008;传真:020-83484459。
原《关于指定发布招标公告媒体的通知》(粤计法〔2003〕806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网络媒体的通知》(粤发改稽察函〔2013〕360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6月6日
附件2:
粤发改稽察函〔2018〕268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规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和我省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委已对“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称“监管网”)进行全面改版升级,新版监管网将于2018年6月11日正式启用。为保证新旧网站的顺利对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监管网后台升级改造,原网站将于2018年6月8日19时起至10日暂停服务,请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好招标投标信息发布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自2018年6月11日起,我省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统一在新版监管网上发布。原监管网上的相关信息将继续保留,并可通过新版网站链接进行查询。
三、请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监管网上发布的《关于新版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线前有关注意事项》进行注册,按照要求提交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授权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完善企业相关信息,并尽快熟悉新版网站发布公告和公示信息的相关流程。
各单位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联系人:谢工;电话:020-83484008。
特此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