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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8-12-27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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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

2018年度工作报告

佛发改体改〔201813


一、2018年度工作情况

(一)深化简政放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2018年6月《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权责事项的通知》,我局取消事项11项,委托五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管理事项2项;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我局与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署了《事权委托书》。全面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实施的单纯依据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民族自治地区立法权设定的禁止和限制市场准入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积极配合市编办等部门在试点范围佛山高新核心园区(狮山镇)开展“证照分离”审批工作,对“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事项名称、办理要件、窗口标准等要素进行重新梳理,确保事项在系统间实现有效对接。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制度的相关要求,市本级及下辖五区均成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5月,我局制定并印发实施《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在局内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及内部审查流程,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和步骤截至12月,我局共开展各类公平竞争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13份。

(二)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健全规范性文件机制建设。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按照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经局法制部门及市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发布前经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按照“三统一”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对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并统一在市政府和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杜绝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或者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二是完善合法性审查内部流程。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的提交、审核、反馈及留底存档的流程,确保各环节运转有序、资料齐整完备、一件一档,推动审查全程规范管理。截至12月,全局共制定各类规范性文件11份,已完成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8份。三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与上位相抵触或者不一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配合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认真梳理,我局今年无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证明事项需要清理。

(三)严格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依法规范决策行为。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事项咨询决策制度》和《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重要价格管理事项议决工作规则》,不断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合理明确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权限,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完善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认真落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每周定期召开局务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对全局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三是健全公共参与机制。对全市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政策制定,多渠道征求公众意见,依托局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方式,做好各项重大决策的解读分析,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决策更接地气。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工作中的作用,聘请广东高木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凡属我局承担或开展的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均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或认真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截至12月,我局由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的合同(协议)达40件,征询法律顾问意见的涉法事务15件,有效防范了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

(四)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积极开展2018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市法制局要求,在全局开展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对照行政许可和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采用执法人员自查、科室普查的方法,着重从执法程序方面、适用法律方面、违法事实认定方面对案卷进行认真评查。2018年上半年,我局在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获优秀等次。二是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广东建设等工作。根据2017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结果,配合做好涉及我局相关事项的整改及推进工作。及时跟进报送依法治市工作情况,落实台账及绩效等工作要求。三是强化商贸流通领域价格行为监管。坚决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围绕节日消费特点和群众投诉举报热点,加强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共计出动检查人员210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185家次。四是依法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能。整合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制定落实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佛山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加强对重大项目、较大金额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和医药器械采购交易过程的监督管理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政民互动体系

一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按照《关于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印发实施《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佛发改办〔2017〕3号),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制定我局网站及官方微信微博管理办法,严把内容审查关,优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截至12月,“佛山发改”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共发布信息600余条,涵盖交通能源、产业、粮食、区域合作、物价管理等重点领域。二是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制定《2018年佛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2018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不断完善“1+1+N”的信用制度体系。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成为全省首个与省信用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互查”的地市平台。截至11月底,共归集5个区、56家市直部门和机构3750项信息类3.36亿条数据,基本覆盖了全市约77.8万家市场主体、765万常住人口。通过“信用佛山网”公示5个区和44个市有关部门的“双公示”数据281.6万条。

 (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积极开展学法培训。全年组织举办公平竞争审查实操业务专题培训、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培训、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梳理专项培训、银行收费检查业务培训等各类业务专题培训。二是做好执法证考试管理及申报工作。积极衔接和组织全局执法人员按时参加执法证考试,按进度要求进行执法证人员管理及申报。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市普法办、市法制局、市政法委及省发展改革委的相关要求,制定出台全市发改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出台2018年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局政务网站开辟宪法宣传专栏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普法活动宣传栏、OA办公平台等阵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019年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主动适应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勇于探索、先行先试,努力提升服务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市建设成为群众满意、居国内前列的法治城市。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8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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