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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1-05-14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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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发改新能函〔202138


市有关单位,各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管局关于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粤能新能〔2021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谋划“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在做好“十三五”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要统筹谋划好“十四五”工作。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管局和省能源局的通知精神,提前进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为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开好篇,布好局。

二、如期完成节约型机关年度创建任务

严格按照《广东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各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积极按照创建计划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我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如期完成2021全市30%以上党政机关节约型机关创建任务。

三、大力推进节能改造

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重点推进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学校、医院、场馆等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综合节能改造,积极开展以空调、照明、电梯、食堂、数据中心等重点用能系统设备和区域的节能改造,优先采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和管控水平。各区、各部门要敢于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加大改造力度,推广应用绿色低碳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动公共机构争创节约型公共机构,助力公共机构率先实现碳达峰。

四、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

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转发关于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推动公共机构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或统一存放空间,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贯彻国家塑料污染治理要求,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大力推行绿色办公,积极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推广“小份菜”、“按需取餐”、“剩菜打包”等源头减量化措施,持续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进一步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动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的规范处理。各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在本地区、本系统内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

五、持续强化统计监督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工作,应用国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纵向直报,着力提升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水平。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工作,指导本地区、本系统公共机构完善计量器具配备,加强数据统计工作,认真开展数据填报,强化工作经验交流和监督考核,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六、不断提升培训和宣传效果

组织全市节能管理干部参加全国、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培训,适时举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面授培训,培养和锻造高素质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队伍。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坚持“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努力营造倡导节约的社会新风尚。各区、各部门要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并做好参加远程和面授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聚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成效,丰富宣传的载体和方式,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社会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管局关于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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