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发改新能函〔2021〕36号
各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明确全省数据中心能耗保障相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合理控制数据中心建设总体规模,做好数据中心能耗保障相关工作:
一、平衡好数据中心对地区能耗影响
请各区统筹考虑区域内数据中心规模和算力资源需求,结合区域“十四五”期间能耗“双控”实际情况,形成区域内数据中心能耗台账。审批数据中心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之前,应事先征求市节能主管部门意见。对于区域内已通过节能审查的数据中心,各区自行安排能耗指标。
二、推动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
请各区市场和行政手段结合,促进数据中心绿色发展。鼓励数据中心消纳海上风电、光伏等可再生电力;加大数据中心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提高整体能效水平,按照通知要求“十四五”期间PUE值需降至1.3以下。
三、合理控制区域数据中心规模
《广东省5G基站和数据中心总体布局规划(2021-2025年)》印发后,佛山市不得办理新建或扩建1000个标准机柜(2.5kW)以上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按照通知要求,2021-2022年,全省除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及企业建设有边缘计算自用需求的项目(1000个标准机柜以下的小型数据中心)外,原则上不再新增数据中心机柜;2023-2025年如果全省已建数据中心上架率达到70%以上,根据供需情况,再支持新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请各区摸查区域内现有数据中心建设情况、上架率情况,在区域内数据中心上架率达到70%以上之前,先行考虑与现有数据中心开展合作。
四、摸查数据中心开工情况
请各区根据通知要求,摸查区域内目前已通过节能审查的数据中心建设情况,按季度将相关情况报送市节能主管部门。对已通过节能审查的数据中心项目,如在审查意见作出两年后仍未开工建设的,一律不予办理节能审查意见续期手续,依法依规取消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附件:1.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明确全省数据中心能耗保障相关要求的通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6日
抄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