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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1-04-22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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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

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局、市有关单位:

现将《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迅速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1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以下简称“2021粮食专项”)重点支持与地方粮食储备配套的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政策性粮食收购有仓容缺口区域的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以及位于粮食物流重点线路、节点上的粮食仓储物流项目。

1.粮食仓储项目

标准化储备仓单个项目原则上不低于2.5万吨,收纳仓不低于1万吨。成品粮储备库单个项目建仓规模不低于3000吨。

2.粮食物流项目

优先支持位于粮食物流重点线路、节点上的港口散粮中转储运设施和铁路散粮设施项目建设(具体项目范围见附件1

2021粮食专项支持的建设内容包括:粮食收储仓房、成品粮储备库;铁路专用线、粮食专用码头、散粮中转及配套接发设施、设备;散粮运输专用工具(铁路散粮专用车皮、散粮汽车)、成品粮装卸工具(叉车、托盘等);仓房及消防、电力等配套设施改造升级,视频监控、仓储管理、智能监测等系统设施;粮食物流信息平台。

不支持的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生活设施、加工设施、交易场所以及土地费用、工程其他费用、预备费用等。

二、申报条件

各区、市有关单位可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1,拟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和地方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布局建设相关要求;

2.已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3.依法获得审批(核准、备案)和相关前期手续,项目建设自筹资金已落实;

4.拟新建项目要求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即可按期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项目要求申报时实际完成投资比例未超过70%

5.未获得过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支持;

6.项目单位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属于中央项目的项目不得申报本专项;

8.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请各区、市有关单位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规定,精心筛选一批符合支持方向、条件成熟的项目,指导项目单位编写项目单行材料,并组织做好项目初审、线上推送等工作。

(一)项目初审。请各区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审核重点包括:1.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围、是否获得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是否属于中央企业项目2.项目是否完成审批(核准、备案)和相关前期手续;3.项目是否落实项目建设自筹资金;4.项目单位是否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5.项目是否已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二)线上推送。请各区、市有关单位及时将拟申报项目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暂不用填写审核辅助标识),将项目推送至我局产业发展科。

(三)申报材料。请各区、市有关单位以书面请示文件形式申报本专项,其中,各区在请示中需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和建设资金已落实,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请示附件包括两个部分:1.各区、市有关单位拟申报项目汇总表(填报《2021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项目汇总表》,注:①申报表中“拟采取的资金下达方式”一栏,请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本金注入”或“投资补助”),“是否为地方储备配套项目”一栏,若是地方储备配套项目,请一并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者合作协议;2.各项目申请材料:①拟申报项目的单行材料。各区、市有关单位应参照附件1中的《项目单行材料参考范本》的内容和格式组织编制项目单行材料,前期手续、资金来源相关凭证及项目工程进度、投资进度情况请随项目单行材料一并附上,防止出现项目不实、相关手续不全、投资估算虚高等问题。②《2021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项目汇总表》。以上项目申报单行材料请各区、市有关单位留存一套备查。

(四)报送要求。上述项目申报材料请于422日(星期四)前报送我局,纸质版一式8份送至市机关大院3号楼403室,电子版请同步通过OA报送或发至政务邮箱(chy@fsdr.fo

shan.gov.cn)。


附件:1.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项目汇总表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419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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