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发改电力函〔2021〕41号
各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和信息填报等工作的通知》(粤能油气函〔2021〕9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指导,统筹做好换证和年检工作
成品油经营企业换证和年检工作是规范成品油经营企业管理、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各区发展和改革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及时将年检的时间及相关事项通知辖区内有关企业。
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在证书到期前两个月按照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新申请)的流程办理换证手续,根据《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工作指引》(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以下简称《指引》)第14条,租赁经营和特许经营企业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其有效期不超过合同终止期。除2020年取得迁建、重建、改建、扩建规划确认文件的企业可不参加本次年检外,其余成品油零售、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应参加2020年度年检,并按《通知》的要求,及时向所在辖区发展和改革局提交年检所需材料,各区发展和改革局要指导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检信息填写和资料上报。
二、进一步优化完善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进一步落实成品油流通“放管服”改革,优化年检工作流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委托各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2020年度年检审核工作。请各区发展和改革局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统计,准确填写加油站、油库基本信息表,及时在本部门或政府公众网上分批向社会通告年检合格的企业名单,并凭通告文件,将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副本交至我局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可分批)。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退出机制
各区发展和改革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指引》和《通知》的要求,全面排查梳理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运营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退出机制。对于不再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各区发展和改革局可书面上报撤销建议,经我局审核后,依法撤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注销其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将决定通告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对于不在具备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由我局及时通报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
年检工作应于6月20日前结束,请各区发展和改革局于6 月15日前将年检工作总结及2020年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情况、船用油经营企业信息、成品油经营企业基本情况(附件4-6)报送我局(电力和石油天然气科)。
附件:1.2020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
6.2020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7.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和信息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