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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考雇用人员公告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21-09-03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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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考政府辅助服务雇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考雇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

  2.经济学类、工学类专业;

  3.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及文字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

  5.佛山市户籍;

  6.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雇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9:00至9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确认符合招聘条件后,登录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index/enroll/list),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笔试时间与2021上半年佛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雇用人员的笔试时间一致(由于疫情原因,2021上半年佛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雇用人员笔试时间推迟,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请已报名上述考试的考生慎重考虑。

  3.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录入的个人信息与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参加考试。

  4.报考咨询。公告和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报考咨询,咨询电话83039056。

  5.报名费。本次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费用。

  6.打印准考证。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20日至9月25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与2021上半年佛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雇用人员的笔试时间一致(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不设合格线,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验》。

  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个人防疫医用口罩及“粤康码”参加笔试。

  (三)资格审核、面试

  1.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职位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及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公布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布。

  3.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请密切关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准考证》1份。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4. 面试安排。时间、地点请密切关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时间、地点请密切关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

  根据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示5个工作日。

  (六)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若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个别空缺时,可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录用及待遇

  1.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与拟录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合同首次签订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2.待遇。按照佛山市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3日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944传真:0757-83329070

邮箱:bgs@fsdr.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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