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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佛山市经济运行情况
来源:佛山市统计局发表时间:2026-02-04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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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复杂变化,佛山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锚定“再造一个新佛山”目标任务,充分弘扬“敢饮头啖汤”精神,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在复杂局面中保持定力、在攻坚克难中积蓄动能,全市经济总体保持稳定。

  根据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3157.3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0.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51.25亿元,同比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6520.37亿元,同比增速-2.1%;第三产业增加值6385.72亿元,同比增长2.5%。

  一、农业生产稳定增长,农产品供应充足

  2025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94.73亿元,同比增长4.7%。其中,农业增长6.2%、林业增长16.3%、渔业增长5.3%。各品类产品供应充足。“菜篮子”产量充足,蔬菜及食用菌产量增长2.4%,瓜果类(果用瓜)产量增长5.7%,鲜切花产量增长4.0%;水产品保持良好增势,淡水产品产量增长4.0%,观赏鱼产量增长14.9%;高端肉类增长较快,牛肉产量增长44.2%。

  二、工业发展加速转型,高技术制造业增势平稳

  2025年,全市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5.7%。工业重点行业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分别增长3.3%、2.5%和1.8%。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持续深入,规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3.6%,医药制造业、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分别增长9.9%和6.4%。高新技术产品产能稳步提升。工业机器人产量突破4.6万套,增长29.6%;半导体分立器件、光电子器件产量分别增长10.4%、11.6%。

  三、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投资结构持续优化

  2025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16%。投资结构持续向好向优。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83.88亿元,同比下降27.6%,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23.4%,较上年同期下降3.7个百分点。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52.3%,较上年同期提升4.1个百分点;先进制造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25.3%,较上年同期提升1.6个百分点。技术密集领域投资增长较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97.7%,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投资增长10.4%。

  四、市场销售总体稳定,部分消费升级类商品增势良好

  2025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45.94亿元,同比增长0.1%。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3467.36亿元,增速0%;餐饮收入478.58亿元,增长0.3%。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基础上,“广东优品购”促消费效果明显,带动部分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快速增长。限额以上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9.8%,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37.2%,通讯器材类增长67.2%,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增长22.9%。新能源汽车需求加速释放,2025年增长8.0%,较前三季度提升4.7个百分点。

  五、外向型实体经济增长稳定,新兴产业出口加速成长

  2025年,全市进出口总额4813.6亿元,下降3.7%。其中,外向型实体经济进出口增长1.6%。新兴产业出口加速成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15.9亿元,增长9.4%;出口“新三样”产品26.9亿元,增长59.8%,其中,出口锂离子蓄电池增长63.2%,出口太阳能电池增长48.8%,出口汽车增长91.7%。   

  六、财政金融稳健运行,本外币存贷款余额超5万亿元

  2025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27亿元。截至2025年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突破5万亿元。其中,贷款余额2.2万亿元,增长3.82%。

  七、居民消费价格总体平稳,居民收入持续增加

  2025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下降0.5%。分类别看,衣着价格上涨1.4%,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8%,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1%,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4.7%,居住价格下降0.2%,医疗保健价格下降1.3%,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下降1.4%,交通通信价格下降3.7%。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130元,增长3.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2290元,增长3.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5658元,增长5.0%。

  总的来看,2025年佛山经济顶住了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房地产市场调整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总体呈现“顶压前行,稳中有韧”的发展态势。下阶段,全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落细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坚决扛起经济大市勇挑大梁的责任担当,全力拼经济、抓项目、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坚定不移锚定“再造一个新佛山”发展目标,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附注:

  1.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4年我市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13230.1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关指标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主办: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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