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发改工交〔2008〕98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粤发改外〔2008〕83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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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转发 经济管理 外商 投资 通知 |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
2008年8月8日印发 |
抄送:周天明常务副市长,李子甫副市长,市府办,市有关单 位,各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