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促进消费工作、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汽车措施》)和《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电子产品措施》),围绕促进消费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
《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围绕稳定大宗消费、扩大服务消费、促进农村消费、拓展新型消费、完善消费设施、优化消费环境6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政策举措。在稳定大宗消费方面,提出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在扩大服务消费方面,提出扩大餐饮服务消费;丰富文旅消费,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提升健康服务消费。在促进农村消费方面,提出开展绿色产品下乡,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在拓展新型消费方面,提出壮大数字消费,推广绿色消费。在完善消费设施方面,提出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在优化消费环境方面,提出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持续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
《汽车措施》围绕促进汽车消费提出了10条措施,内容主要是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鼓励汽车企业开发经济实用车型、持续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等。
《电子产品措施》围绕加快推动电子产品升级换代、大力支持电子产品下乡、打通电子产品回收渠道、优化电子产品消费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12条政策举措,包括加快电子产品技术创新,打造电子产品消费新场景,着力消除电子产品使用障碍,持续推动家电下乡,完善电子产品销售配送体系,开展绿色智能电子产品展销活动,规范电子产品回收渠道,推动集中回收、远程回收,合理保障电子产品回收临时场地需求,切实加强隐私保护,完善质量标准体系,营造绿色消费氛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