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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 鼓励民资进入流通领域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3-07-10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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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0日,国务院通过《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方案从以下15方面提出要求,包括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创新流通方式、提高保障市场供应能力、全面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培育流通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力规范市场秩序、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开放、制定完善流通网络规划、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减轻流通产业税收负担、降低流通环节费用、完善流通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健全统计和监测制度等、加强组织领导。

  在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开放方面,方案要求建立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调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大流通、大市场建设。同时消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严禁阻碍、限制外地商品、服务和经营者进入本地市场。严厉查处经营者通过垄断协议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流通领域,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流通产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引进现代物流和信息技术带动传统流通产业升级改造。支持有条件的流通企业“走出去”,通过新建、并购、参股、增资等方式建立海外分销中心、展示中心等营销网络和物流服务网络。积极培育国内商品市场的对外贸易功能,推进内外贸一体化。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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